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0〕62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0-05-03
		
		
			【生效日期】2020-05-03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2号(关于中国鸭肉出口哈萨克斯坦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哈萨克斯坦从中国输入鸭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国鸭肉出口哈萨克斯坦。现将中国鸭肉出口哈萨克斯坦的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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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38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