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出台后如何计算水生野生动物
及其制品价值
2015年上诉人王某出境至墨西哥合众国。2019年4月21日(墨西哥时间),上诉人王某携带两个装有鱼鳔的行李箱从墨西哥合众国出发,2019年4月24日18时许(北京时间),上诉人王某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机场入境时被海关人员当场抓获,并从其手动的两个行李箱内缴获鱼鳔共91件。经鉴定,前述鱼鳔为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鱼鳔,全部为亲体鱼鳔,估算价值为人民币11648000元。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系《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物种,按照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
另查明,上诉人王某于2019年5月23日在江门海关缉私局签署认罪认罚承诺书。
争议焦点:
上诉人王某及其辩护人提出:1.原判以已经废止的核算方法确认涉案鱼鳔的价值的方法不当,在尚无合法文件核算王某走私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只能认定为走私珍稀动物制品罪的普通情节。2.王某受雇于谭某某,仅起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3.公诉机关没有为王某处理好认罪认罚相关程序和出具量刑建议,应予以纠正。
法院认为:
经查,1.本案发生于2019年4月21日,上海海洋大学作出价值鉴定书的依据之一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收费标准及其有关事基的通知》(计价格[2000]393号)及其附件已经废止,虽然当时尚未有新的依据出台,但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中的珍稀物种,本身并不因有关规定废止、新规定尚未出台而丧失其特定的价值,而上海海洋大学系有价值核算资质的部门,其借鉴参考“动物资源保护费”的原有规定作为核算基础进行核算,具有一定客观性,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同时,即使根据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涉案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鱼鳔的评估价值亦与上海海洋大学出具的价值鉴定书中的评估价值基本一致,故原判以该数额作为涉案石首鱼鱼鳔的估算价值,并无不当。
2.除上诉人王某本人的供述外,没有相关证据证实王某受谭某某的雇请和指使参与本案,故原判认为认定谭某某雇请、指挥王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依据不足,并无不当。即使涉案鱼鳔另有货主,但就整个走私犯罪过程而言,王某明知涉案鱼鳔为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濒危动物制品,为获取非法利益,仍携带涉案鱼鳔从墨西哥乘坐飞机经韩国仁川至中国成都,在双流机场非法入境,独立完成走私活动,系走私犯罪的实行犯,起主要作用,而非次要或辅助作用,依法不应认定为从犯。原判未认定王某为从犯,并无不当。
3.根据上海海洋大学的相关鉴定意见,涉案91个加利福尼亚石首鱼鱼鳔全部为亲体鱼鳔,估算价值为人民币11648000元,远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中关于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额标准。原判根据上诉人王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量刑,并无不当。
上诉人王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上诉人王某系走私犯罪的实行犯,并非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不属于从犯。鉴于上诉人王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
张严锋走私案辩护律师团队提示:
新规定出台后如何计算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了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收费标准及其有关事基的通知》(计价格[2000]393号)及其附件。而新的规定,即《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由此可见,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1日之间,关于如何计核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价值存在规定上的真空期,本案恰巧发生在2019年4月21日。本案中,上海海洋大学出具的价值鉴定书因没有新规定出台,而参照了旧规定进行计核,但由于新规定和旧规定得出的涉案鱼鳔的价值相差无几,因此法院对涉案金额予以认可。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中规定,水生野生动物成年整体的价值,按照对应物种的基准价值乘以保护级别系数计算;水生野生动物幼年整体的价值,按照该物种成年整体价值乘以发育阶段系数计算;水生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按照该物种整体价值乘以涉案部分系数计算。按照新规定,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的基准价值为16000元,保护系数为10,因此成年整体价值为160000元,涉案鱼鳔属于水生野生动物制品,应在整体价值的基础上再乘以涉案部分系数,进而得出最后的价值。
整理: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 张严锋 乔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