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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严锋律师办理李X走私普通货物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减少原核定偷逃税款15%,判处被告人拘役并适用缓刑

【发布时间】2019-01-05 11:12:43 【阅读数】

       张严锋主任律师接受李X委托,办理其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一案。在办案过程中经核对浦东机场海关出具的《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海关核定证明书》发现海关在计核税款时,适用海关规章错误。经与法院、检察院沟通,并提出了我们核算的金额,张严锋律师提出的税额与公诉机关起诉书认定的相差15%。法院同意辩护人请求重新进行核定。重新核定后庭审中检察机关对涉嫌走私税额进行了变更。法庭最后采纳辩护人的意见,按重新核定的税额(比原起诉书减少15%)判处李X拘役六个月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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