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上海海关律师网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服务电话:400-821-3848
微信咨询号
微信公众号
首页
海关律师
我们的成功案件
海关公告
海关走私犯罪
自贸区政策研究
进出口法律事务
我们的客户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我们的成功案件
>
不起诉 —— 张严锋律师承办走私人类遗传材料案,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不起诉 —— 张严锋律师承办走私人类遗传材料案,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2-08-09 14:35:09 【阅读数】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张严锋律师办理钟某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一案,检察机关决定对其不起诉。
附:《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之一 【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
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采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或者非法运送、邮寄、携带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境,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一篇:
走私案件两罪变一罪,走私税额1000余万元法院终判三年刑期
下一篇:
张严锋主任律师办理黄某走私香烟案,法院从轻判处拘役四个月
如需咨询海关法律问题,请填写下方表单,我们将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至您邮箱。
内容
快捷导航
海关走私犯罪
海关稽查稽核
进出口法律事务
自贸区政策研究
海关处罚复议
联系我们
峰京关注
海关法律师办案实务之商品归类(税号):X射线断层检查仪如何归类
海关法律师办案实务之商品归类(税号)复合肥料如何归类
海关法律师办案实务之商品归类(税号)牙科石膏如何归类
海关法律师办案实务之商品归类(税号)“脱碳液”如何归类
海关法律师办案实务之商品归类(税号)驱鸟无人机如何归类
海关法律师办案实务之商品归类(税号):电弧喷枪如何归类
海关法律师办案实务之商品归类(税号):种子筛选机如何归类
海关法律师办案实务之商品归类(税号):数控车削中心如何归类
海关法律师办案实务之商品归类(税号)焊接设备及其零件如何归类
海关法律师办案实务之商品归类(税号):气流纺纱杯如何归类
海关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2号(关于进口西班牙燕麦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1号(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50号(关于防止几内亚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9号(关于进口缅甸香蕉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48号(关于防止加蓬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7号(关于进口肯尼亚鲜食鳄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46号(关于防止尼泊尔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5号(关于进口柬埔寨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44号(关于防止印度尼西亚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3号(关于防止黄热病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法律文书下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国内免税原材料申请表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扣除保税进口料件申请表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变更申请表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
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
沪ICP备11024743号-5
昕搜营销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3895号